辽宁隆嘉律师事务所
【隆嘉•刑事防范】网络“骂战”升级,当心构成侮辱诽谤罪

引言:在微信群、微博评论区等网络空间,因意见不合相互争吵、辱骂的现象司空见惯。很多人认为网上骂人不算事,但一旦情节严重,就可能从民事侵权升级为刑事犯罪。

【隆嘉律师解析】

1.罪与非罪的界限:

民事侵权:轻微的辱骂、贬损,通常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刑事犯罪(侮辱罪/诽谤罪):如果侮辱诽谤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犯罪。例如:手段恶劣,如PS淫秽图片、捏造犯罪事实;后果严重,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多次侮辱诽谤,屡教不改;信息被大量点击、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 自诉公诉侮辱罪、诽谤罪通常是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网络诽谤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如被害人因网暴自杀),检察机关可以主动提起公诉,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表达观点应理性文明,就事论事。切勿因一时情绪失控,使用侮辱性、诽谤性言辞,否则可能引火烧身,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

【结语】言论自由有边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尊重他人,理性发言,是每个网民应遵守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