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隆嘉律师事务所
【隆嘉·刑事防范】“开玩笑”的代价——过失致人重伤也犯罪

引言: 朋友同事之间开玩笑、搞恶作剧本是为了活跃气氛,但一旦玩笑过度,造成严重伤害后果,开玩笑的人就可能面临刑事追诉。辽宁隆嘉律师事务所通过案例提示,玩笑有边界,过失也犯罪。

【基本案情】
赵某与同事钱某在办公室嬉闹。赵某趁钱某不注意,突然从其身后猛抽其坐着的椅子,想吓唬他一下。结果导致钱某瞬间失去平衡,后脑勺重重摔在地面上,当场昏迷。经鉴定,钱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赵某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争议焦点】
赵某主观上只是开玩笑,并无伤害故意,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赵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到突然抽走他人座椅可能导致他人摔倒受伤的后果,因其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重伤结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隆嘉律师解析】

1.过失犯罪的存在: 刑法不仅处罚故意犯罪,也处罚过失犯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2.过失的认定: “过失包括两种: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疏忽大意的过失);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过于自信的过失)。本案中赵某的行为属于第一种。

3.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意外事件是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而本案的后果是完全可以预见的。

【律师提醒】

把握玩笑分寸: 开玩笑、恶作剧必须建立在安全、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上。涉及人身安全、生理缺陷、隐私等领域的玩笑绝对不能开。

预见行为风险: 任何行为前,都应简单评估一下可能带来的风险,切勿因追求刺激而忽视安全。

立即救助: 一旦因玩笑发生意外,应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并积极配合处理,争取被害人谅解,这会影响量刑。

结语: 幽默是智慧的体现,但安全的幽默才是真正的智慧。切勿让快乐的玩笑,演变成一场悲剧和刑事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