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女大学生小丽在商场被某美容院以“免费体验”为由邀进店中。体验过程中,店员不断推销高价项目,并在她意识模糊的状态下,以其手机操作办理了网贷,贷款金额高达3万元,直接打入美容院账户。小丽醒来后惊觉被骗,要求取消贷款并退款,遭店方强硬拒绝。
【争议焦点】
在小丽未清晰认知且未亲自操作的情况下,与网贷平台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与美容院的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院的行为构成欺诈。其在推销过程中故意隐瞒贷款的真实情况,并以免费为诱饵,导致小丽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服务合同和贷款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关于欺诈可撤销的规定,判决:撤销小丽与美容院之间的服务合同、与网贷平台之间的借款合同;美容院返还网贷平台3万元,网贷平台解除小丽的贷款债务。
【隆嘉律师解析】
1.行为定性: 美容院的行为已完全超出正常营销范畴,其通过隐瞒真相、虚假宣传的方式,诱使消费者在非自愿状态下背负债务,构成典型的民事欺诈,甚至可能触及刑事诈骗罪。
2.法律武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本案中,消费者的这些权利被严重侵害。《民法典》规定,基于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3.维权步骤:
立即报警: 此类行为常伴有强迫交易、诈骗等嫌疑,报警既能给对方施加压力,警方的询问笔录也可作为日后诉讼的关键证据。
固定证据: 尽可能收集所有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务必记录下为您办理贷款的推销员和所谓“金融顾问”的工牌姓名。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拨打12315热线,投诉美容院存在欺诈性销售行为。
提起诉讼: 如协商投诉无果,应果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返还财产。
【隆嘉提醒】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面对街头“免费体验”的诱惑,务必保持警惕,切勿轻易透露个人身份信息,更不可将手机交由他人操作。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采取上述法律行动,切勿因羞怯或怕麻烦而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