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隆嘉律师事务所
嘉言擅行即守则,攻坚克难显担当。【胜诉捷报】四年,近20次开庭审理,两度发回重审!隆嘉律师多维破局,终于完胜。

近日,由辽宁隆嘉律师事务所代理某土石方公司应诉原告某农业发展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历经四年拉锯、两度发回重审、近二十次庭审交锋后,最终赢得一审完胜——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4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高达数百万元的诉讼请求!此案充分彰显了隆嘉律师“嘉言擅行”的执业理念与攻坚克难的卓越能力。

一、案情回溯

2021年4月,在土石方公司施工现场范围内的高压线断电。数月后,使用该电缆的原告“断电致库储黑薯变质”为由,将土石方公司及多家关联单位诉至法院,索赔数百万元土石方公司一审被判担责后,委托隆嘉律师所代理本案。面对案情高度复杂、涉及多重法律关系的困境,隆嘉律师不懈努力成功推动案件发回重审然而重审结果依然承担赔偿损失,土石方公司再次上诉,上诉后二次发回重审。最终,断电引发巨额索赔案迎来颠覆性胜诉。

二、精准分析,构建抗辩体系

隆嘉律师团队精准聚焦案件核心,提出系统性抗辩主张:

1.本案属租赁合同纠纷,应依合同相对性原则审理。原告以侵权为由主张权利,证据不足。

2.原告无证据证明断电系土石方公司租赁的挖掘机触碰电缆所致,且触碰本身未必导致供电中断。

3.本案存在二次断电情况,长期断电是二次断电所致,二次断电与电缆触碰无关。

4.原告未就黑薯变质原因、与停电的因果关系、参与度、合理恢复供电时间及无法恢复原因等关键事实进行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5.事故发生时,室外温度未超过原告主张的适宜储存的温度,难以认定断电是黑薯变质的主要原因。

6.原告未对黑薯变质的情况进行证据保全,时隔一年的鉴定没有证据效力。

7.原告放弃使用发电机供电,显示其对黑薯已弃管,未尽补救义务,应对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8.原告主张曾组织人力从815000公斤黑薯中抢救出7000余公斤黑薯,说法明显不符合常理,因此,原告主张黑薯损失的金额计算没有事实依据。

9.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断电前黑薯变质与的状态及库房的设施满足了库房的保鲜需求

三、高效行动,夯实证据基础

为支撑抗辩观点,隆嘉律师团队从五个方面展开周密行动:

1.深入学习、研究黑薯存储技术,评估断电影响。

2.多次赴现场勘查,广泛寻访证人,查明黑薯腐烂与断电无关。

3.积极协调派出所、变电所等单位调取核心证据。

4.咨询电力专家,深度解析事故原因。

5.联合其他被告,构建统一、有力的抗辩防线。

6.对案违法裁判的原法官进行控告。

四、隆嘉理念现胜诉结果

法院判决完全采纳隆嘉律师的核心观点,明确指出:“原告陈述的事实每个环节均存在瑕疵,其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链条,不足以证明主张。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依法不予支持。”此判决为土石方公司避免了重大损失。基于该判决所依据的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准确,其结论不可动摇的。

本案的最终胜利,是隆嘉律师“嘉言擅行”理念的生动实践——以精准的观点(嘉言)对案件进行解析;以高效的措(擅行)突破困局。隆嘉律师事务所始终恪守“言必专业、行必有效”的准则,坚持每一委托都全力以赴。我们将继续以专业、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护航企业行稳致远。